出版业“大”不意味着“优”
作者: 韩寒
2018年06月28日来源: 光明日报
2016年,全国出版图书达50万种,总印数90.4亿册。中国成为世界上图书品种与图书印数最多的国家,图书出版量居世界首位,数字出版、印刷业整体规模居世界第二,成为名副其实的出版大国。
然而,“大”不意味着“强”,“大”也不意味着“优”。十九大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作出的判断—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,同样适用于我国出版行业。当前出版行业的“大”而不“强”,首先表现在缺乏全球同行公认的顶级出版物,因而相应地缺乏引领世界思想文化潮流的话语权。其次是出版企业不强,“全国500多家出版社的收入总和,不及德国贝塔斯曼集团一家企业年收入”的情况未得到根本改变,数量众多、规模尚小、力量分散仍是我国出版企业的真实写照。更为严峻的是,面对瞬息万变的媒介环境,出版行业仍然停留在“写书、出书、卖书”的传统纸质出版流程阶段,缺乏融合与创新思维,内容优势被局限于有限的平台之上。
数据显示,当前我国53.9%的网民将手机、电脑等互联网媒介作为信息获取的主要途径,通过电视、广播获取信息的网民占比仅为31.1%,通过报纸杂志类媒介获取信息的仅为15%。这一趋势对传统报业造成重创。面临生死存亡考验的报刊,融合创新的愿望较为强烈。而对图书出版行业而言,新媒体的冲击还未触及根基,按照原有经营方式依然可以生存,因此融合发展的主动性不强。多数出版社进行的数字化转型,或是出于响应行政管理要求的需要,或仅是追随行业发展趋势不掉队而已,真正进行彻底的、本质上的、结构性的融合创新的主体还较为鲜见。从整个行业来看,移动阅读、在线教育、知识服务、按需印刷等新兴业态尚未形成气候。
未来,数字技术与移动互联网作为一种结构性力量,将对人类社会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,手机或其他电子终端将成为人们的主要阅读载体,时间碎片化、内容轻悦化、形态可视化将成为人们的阅读习惯。内容精悍、传播巨量、广泛覆盖、互动极强的媒体才能适应新时代的阅读需求。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,把传统出版的影响力向网络空间延伸,是出版业自身生存发展的需求,更是这一行业履行文化职责的迫切需要。
在互联网时代,传统出版不会终结,但应该积极求变。下一步,传统出版要在内容创新、技术创新、市场创新等全面创新上下功夫,摆脱传统思维束缚下的出版模式与工作方式,要积极与新技术、新传播方式结合,按照互联网产业方式延长产业链、延伸服务环节,全面应用移动互联、大数据、VR全景等新技术和自身内容聚合优势开发新的产品形态。
在全媒体时代,传统的出版行业已经不能止步于编辑、校对,而应积极主动探索融合发展。唯有如此,才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,为广大读者提供更为有效的出版供给服务,为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新的贡献。